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日本域名纠纷改由工业所有权仲裁中心处理
信息来源: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
 

(转载自日经BP社)

2000年8月21日,负责管理JP域名的日本网络信息中心(JPNIC)宣布,从10月19日开始,将由工业所有权仲裁中心处理JP域名纠纷。仲裁中心是由日本律师联合会和辩理士(专利、商标注册的代办人)会共同管理的工业所有权仲裁专门机构。 

关于JP域名的登记,JPNIC采用先申请者先获得域名的方式。因此,当企业等申请包括公司名及商标在内的域名时,如果第三者已经取得该域名就有可能发生纠纷。JPNIC已经于2000年5月16日公布了解决此类纠纷的试行方案“JP域名纠纷处理方针”。仲裁中心将成为该试行方案中规定的“纠纷处理机构”。当仲裁中心接到域名被不当注册的申请后,就要判断该申请是否妥当。如果认为该申请理由成立,便做出仲裁,让已经登记域名的当事人取消或者转让该域名。 

仲裁申请将由仲裁中心指定的1人或3人小组(Panelist)审理。处理手续费方面,当小组为1人时为18万日元,而当小组为3人时为36万日元。自申请到裁决所需的最长时间为55天。另外,仲裁中心裁决不具法定约束力。自仲裁中心做出裁决到JPNIC执行为止有10天的保留期限,当登记域名的当事人不服仲裁中心的裁决时,可在该期限内向法院起诉。 
(日经BP社版权所有 2000年08月30日) 



[ 2000年9月4日 ]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10225号 版权所有: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