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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 2003-5-26
(沈阳: 男,知名网虫。读过畜牧兽医、中外比较文化、中外比较法律、港澳经济等课程。 1995年10月开始上网冲浪,1997年学建网站,曾在近20个中文IT论坛担任过版主,2000年被《博库》网评为“十大版主”之一,入选《互联网周刊》“108大虾”) 笔者在2002年10月21日参加了中国互联网协会(ISC)在北京市召开关于是否开放二级域名的讨论会。将自己与一些业内外人士通过面谈、邮件、OICQ交流、论坛互动方式,讨论了“开放CN二级域名”的影响、意义作了汇总发言。当时共提出了十点个人意见,分别是: 第一,.CN让国家顶级域名“简洁”优势发挥出来。 第二,.CN域名要汲取.Com与.Net的域名纠纷案商务与法律纠纷的教训。 第三,用推.CN除去.COM.CN与.NET.CN继续注册手段为用户长远利益考虑。 第四,关于注册管理“日出”条款问题。 第五,开放.CN二级域名符合国家互联网安全措施。 第六,开放.CN二级域名后,CNNIC应该逐步向降低服务成本并降低.CN收费。 第七、应该在开放.CN二级域名同时开放个人域名注册。 第八、在开放.CN二级域名同时,应保留.ORG.CN的继续注册。 第九、建议把“开放.CN二级域名”用公开征询公众意见的方式向公众咨询。 第十、本人认为,我们不能因为有“2002式汽车牌照发放事件”而套在已从1994年便推出的.CN注册体系。 因此,本人呼吁:.CN二级域名应该尽快开放,这是网络迈向成熟服务的要求! (全文经过整理后载于千龙新闻网 财经频道 题目是《开放CN二级域名是网络迈向成熟服务的要求》, http://finance.21dnn.com/26/2002-11-20/116@532138.htm ) 时隔七个月,在CN企业注册取得了比较成功的基础上,CN个人域名开放政策问题又再一次被提上了国家域名体系的议事日程。下面笔者从开放CN个人域名的政策与公共策略方面提出一些建议,供主管机构制订政策时参考。
第一,开放个人CN域名是互联网的本质之一 域名(DNS)作为互联网的技术定位而派生出了商业应用己有近20年的历史,回顾IP地址由一组数字而演变为一串有利于公众识别的英文字符及特定符号,近年来又把国际化域名(IDN)标准也兼容其中,其意义与网络营销价值已远远超过了DNS或IDN的原来含义。不过,互联网的“地球村”含义本质上并不是界定DNS或IDN应用仅仅限于企业或机构而拒绝个人注册,这是笔者阅读了ICANN有关文件中得到的信息。换句话说,域名本来便无拒绝个人注册的含义,不过在中国,我们自己把它限制了而己!
第二, 开放个人CN域名与互联网管理关系问题 在开放CN二级域名的二年多的调研、讨论、公开咨询征求公众意见过程中,大家都听到一种十分有理有据的反对意见,那就是“开放CN二级域不利于国家对互联网的管理”。然而,正是在这二年多的时间内,中国的用户(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个人)蜂涌地注册了通用顶级域名(gTLD,即美国管理的所谓“国际域名”---.COM/.NET/.ORG),而中国的互联网访问事实上是在这一期间出现了用户访问国外比访问国内网站减少的软肋,这一个事实提醒当年的持反对意见者,应该反思中国互联网管理应该结合中国国内的国情,从域名这个互联网基础性设施开放开始去配合互联网管理系问题,否则必将事与愿为。 回头提到这一个问题,再复述笔者去年的观点:在上述的十点建议中(第七),笔者提到了“应该在开放.CN二级域名同时开放个人域名注册。”,认为:据从几大注册商提供的资料显示:个人注册域名用于建设个人网站已成了现有60多万域名接近40%的注册原因,如果合理地利用我国.CN资源去支持个人注册域名服务,应该也是这次推出开放.CN二级域名服务的工作之一。
第三,建议二、三级CN域名同步开放给个人注册 这一个问题正如二、三级CN域名同步开放给机构、企事业单位一样,从3月17日二、三级CN域名注册稳步增长,包括.com.cn/.net.cn/org.cn同步增长的趋势上分析,二、三级CN域名同步开放给个人注册是一种更加有利于用户根据自己的喜好而作出多种选择的政策,在资源开发上,也是一种长远的有利策略。 笔者建议的二、三级CN域名开放给个人注册包括:现有的二、三级CN域名及计划增加的三级CN域名,后者例如:per.cn,(百家姓).cn等。
第四,用经济杠杆协调个人注册与企业注册的矛盾 个人注册与企业注册的矛盾问题实际上就是“抢注”的问题,从ICANN到CNNIC实际上都没有什么“灵丹妙策”去向世人作出交代,因为这是互联网络的发展派生出来的一系列连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也要根据每一个个案分别处理的问题。 分析域名“抢注”问题的本质绝大多数是利益驱动的行为,笔者建议在二、三级CN域名同步开放给个人注册后,用经济杠杆协调个人注册与企业注册的矛盾。包括:注册费用、个人注册域名向企业注册域名转移限制政策,争议仲裁条款修订(见下)等方面的问题配套。
第五,建议个人CN域名与个人中文域名同时开放 笔者认为:因为既然DNS可以开放,IDN的开放应该是顺理成章的问题,只是如何区别及防止恶意抢注的问题,建议CNNIC请专家制订出一个方案征咨公众意见。
第六,“通用网址”与个人CN域名的协调问题 “通用网址”作为一种“关键词寻址”访问技术,是介乎搜索引擎与域名之间的一种互联网营销工具软件,由于这种工具软件的互联网营销价值随着互联网应用的广泛而越来越多的用户乐于注册使用,而其底层的网址仍然是域名体系,没了域名体系至少目前还无一个能够独立于互联网的“关键词寻址”访问技术体系。这是一个很多人还弄不明白、被某些用心不良商业软件公司误导了对“关键词寻址”访问技术价值的理解。 笔者在此把“通用网址”与个人CN域名的协调问题提出来,是为了在开放个人CN域名注册后,会引发“通用网址”的抢注问题,这一个问题的严重性有必要提出一套方案。
第七、个人CN域名争议仲裁的程序与制度修订问题 笔者发现:CNNIC这几年的《争议仲裁办法》不论是“CN域名”、“中文域名”还是“通用网址”都不曾考虑针对个人用户(自然人)的情形。因此,在开放CN个人域名的政策推出时,应该考虑在中国ccTLD有关的争议仲裁程序与制度修订问题,包括增加特别条款,法律援助的问题。
第八、开放CN域名给个人注册的时间表问题 从通用顶级域名目前己有几万个个人用户以“代理级”身份从事.COM/.NET/.ORG注册业务的情况看,.CN开放给个人注册不需要担心市场的不良反应及技术操作上的困难,只要有足够的价格竞争力、能够与.COM/.NET/.ORG市场的最终端用户价格(不高于130元人民币/年),在协调机制上制订好“日出条款”,那么越早开放CN域名给个人注册越好。
第九、域名交易制度完善的问题 在开放CN域名给个人注册之后,中国的ccTLD体系己与gTLD体系一样具有完整的服务体系及技术、政策、争议仲裁机制,那么域名作为商品的投资升值便会派生出域名交易市场,完善域名交易制度的问题实际上是此类中介服务的市场规范,CNNIC必须将此纳入另一个制度体系中,包括建立认证的交易平台、交易中介专业人员认证制度等重要环节。避免出现地下或黑市的交易出现诈骗行为。
第十、中国完整的域名体系需要全面的媒体正确引导 这是笔者近来一直呼吁CNNIC必须重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因为域名体系(DNS)是1984年美国建立的一个IPV4体系、呈树状结构,域名体系是Vinton Cerf 和 Robert Hahn发明的TCP(传输控制协议)为基础的互联网,它的底层是IP、域名属第二层、在万维网(www)之上有二个应用延伸(第三或第四层):一个是网页搜索引擎(例如yahoo、百度)、一个是浏览器地址栏引导的搜索引擎与关健词寻址(例如韩国Netpia、美国Realnames及AOL的keywords、中国3721的 “网络实名”、CNNIC “通用网址” 、百度的“IE搜索伴侣”等)。域名体系(DNS)在2002年10月已扩展出国际化域名(IDN),其中“中文域名”指中文,“西班牙文域名”指西班牙文、“印度文域名”指印度文,等等。这是ICANN及IETF从标准到管理机制上已完成了应做程序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关于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的公告》第一次把我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中在顶级域名“CN”之外暂设“中国”、“公司”和“网络”3个中文顶级域名。这意味着用除了CN这个国家顶级域名之外,还有“中国”、“公司”和“网络”3个中文顶级域名的网上门牌发展机会。 然而,从2002年12月1日新华社记者发出了“微软公司与3721结成域名服务合作伙伴”如此严重失实之说(www.itsway.com/new/display/?id=2383 ),到广东《新快报》记者5月23日在报道中提到“在中文域名市场上,3721的网络实名产品的市场份额已超过90%。而CNNIC的CN域名产品,也是市场上独一无二的。” (www.ycwb.com/gb/content/2003-05/23/content_532350.htm )把“域名(DNS)”、“中文域名(IDN)”及“关健词寻址(Keywords)”三个几乎不同的技术产品及服务混为一谈进行比较,提示“域名经济”问题己到了政府主管部门必须正本清源的时候了! 什么是“域名经济”? “域名经济”的中文概念在国内有一位律师在2000年3月就提出来,他就是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知识产权法硕士胡钢律师。他认为“域名经济学可定义为研究在各种可供选择的使用方式中配置域名资源,以满足人类发展基于网络的电子商务需求的一门科学。”“域名经济的主体包括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注册人、注册代理商、交易中介商等,同时还涉及相应的资产评估机构、创意推广商、律师等。域名经济的主要活动包括注册、交易及相关配套行为。域名经济是网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基本层。” 笔者2002年12月曾对“域名经济”作一个经济学角度新定义:“域名经济”指域名交易、管理、协调过程所发生的经济服务行为,及由域名服务延伸的邮箱出租、虚拟空间租赁、网址定位服务的经济活动。“域名经济”仅包括TCP/IP第1-2层服务,是否包括第3或4层服务有待探讨。 据统计数据分析:2001年中国“域名经济”(第1-2层服务)销售价值10亿元人民币,其中域名交易费与延伸的服务收入比是1:8。2002年中国“域名经济”比2001年有20-25%增长。而2003年这个行业的收入将会比2002年增长25%右右。 显然,根据用户购买策略、数字品牌、营销定位、网络信用、营销价值及法律保障等方面去理解域名问题、“域名经济”的影响正跨越域名作为一个技术数据的影响而对于打算借助互联网商业应用价值去拓展市场的人们来说,是不可不知的数字经济学入门常识,值得每一个有兴趣关注互联网应用的人多一些了解与研究。而这一点上,如果信息产业部及CNNIC不能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让一些有外资背景的商业公司在中国的媒体中不断地散布不实的理念与错误的诱导,那么是CNNIC作为代表中国政府行使管理中国互联网IP地址与资源机构却未能及时准确地让公众有“知情权”的一种犊职行为,公众应该监督CNNIC这个一直声称是NGO(非营利组织)到底是否尽了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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